2010年已過去半年多了,目前某銀行給我司授信工作已經完成。銀行授信一事公司領導交由我辦理,在辦理當中雖然和我司領導已與銀行高層進行了充分的溝通,交待中小企業部與我司對接,可是辦理授信手續進行了3個月才搞好。在此項工作中事后我進行了如下反思:
1.處事方式不恰當,許多問題沒有積極應對。原以為我司領導和銀行北京分行領導就我司銀行授信一事已經談好,就是交由我去辦理手續工作。和銀行相關人員聯系后沒有積極督促辦理進度,致使授信工作遲遲未果。
2.做事不夠果斷,沒有積極出擊,而是默然等待。就銀行相關人員對我司授信事宜沒有上心辦理,總是先忙她們手頭現有工作。對我司授信工作一再推后一事,我的思想上也沒有充分重視,以為領導之間已經溝通好了的事,交辦的事下屬應該積極辦理,故而沒有積極爭取授信業務的盡快辦理。
3.管理上統籌安排不夠。就部門工作而言,沒有統籌安排好部門員工的工作重點,工作安排不夠縝密。
4.在與其他銀行對接方面也不夠堅持。這半年來接觸的銀行不少,可是總是沒有什么太大的起色。原因主要在于目前銀行對擔保公司的準入門檻太高,我們公司的條件暫時不夠準入標準。但是可以換位思考一下,銀行與擔保公司合作的基礎不是要求擔保公司有多少注冊資金,而是看擔保公司能給銀行帶來多少的有效、優質的客戶資源。下一步我們部門的工作重點應該是如何開拓一個優質的渠道與平臺與其他銀行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