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自己這半年的工作,自己要反省的很多。現總結如下:
第一,自己的本職工作沒有做好,給公司造成了很壞的影響。在業務基礎資料收集上,有很多問題沒有發現,做事情不夠細致。發現了缺少資料,催收不及時,責任心不夠強,沒有做到中財人應該有的“認真”的精神。
第二,沒有配合好法務科長進行法務審核。雖然法務審核是法務科長的工作,但是我作為法務科的一員,在法務審核上,有義務有職責協助好法務科長,這一點上,我沒有做好,有負于領導的培養和公司的信任。
第三,在業務上做的不夠好。在業務信息收集上,沒有仔細查看,造成審批表上出現一些低級錯誤。
以上就是我的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