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公司法務工作已有半年時間,回顧這半年來,將自己主要做的法務工作自我反省,用來自勉:
自剛剛到法務第一天,朱處就讓我去了解學習訴訟起訴流程,相關的法律法規。我就去學習了《合同法》、《民事訴訟法》、《民法》,剛到法務的第一個月,我沒有獨立接案子操作,而是跟著部門的其他伙伴一起辦案子,在這一個月當中我不但學到了很多法律知識,也明白了如何看案卷材料,分析公司經營狀態,最后分析解決方案。
到了第二個月,基本的理論我都已經掌握了,接下來及時實踐,領導給我了第一個案子。一切從頭開始,從寫起訴到立案,繳費,調節等,經過了一系列的程序,在這個過程中我又接手了好幾個案子,團隊的伙伴都很樂于幫助指點我,讓我很快就上手了法務的工作,慢慢的我已經適應了這個崗位,手上的案子多了起來,已經有十個左右,后來經過調整,目前負責7個案子。
不過在這半年的過程中,我也有很多失誤,做錯事的地方,由于自身原來不是法律專業,因此也經常鬧笑話,還影響工作效率。所以我在接下來的工作中,還是要不斷地充實自己,對于薄弱的地方要努力加強。自身的法律知識是非常重要的,要不斷地鞏固發展。
這就是我對這半年來我在法務部工作的自我反省,我相信反省過的我下半年會比上半年的我做得更好更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