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現今的項目金融業務審批工作,覺得自己缺乏的是從報告中抽絲剝繭,找出它的“個性”,分析它所會引起的風險點,以減少我們廣角在業務實際操作中所可能面臨的各種“突發性”事件和“極少數”情況的發生。
光是理論上書面上的東西,并不足以使我們在實際評審中遇到“突發性”事件、“極少數”情況時,做出準確的判斷。上半年天津廣角一行,讓我深刻地從根本上體會到了實踐與理論的差距。我們在盯著“共性”的東西同時,往往會忽略每筆業務在實際操作中“個性”的東西。
要試著“潛下來”,而不是“浮”在上面。知道了“是這樣”而不去深究“為什么是這樣”,只會使我們“只知皮毛”、“略懂一二”。這不僅會影響到業務審批的“專業性”,更會影響到在面對新廣角咨詢時答復的“準確性”。
在與廣角對接溝通中,應該時刻警示自己,結合2012年總綱指引要求及以“市場、團隊、資產質量”為核心,更好的服務金融廣角。特別是在與溝通時,內容要分清主次、條理清晰、表達扼要,而不是本末倒置,對于非重點的信息過于糾纏而降低審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