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我全身心投入到集團后經營中心工作的一年。半年過去了,角色上從一個法務人員轉變到一個部門負責人,工作上從單純的法務轉為部門管理和事務管理一起抓,個人有一定成長,但錯漏之處頗多,只有憑自己不斷反省完善,或能有所進步。
在部門管理上,我一直向往和學習集團領導的風格,但限于自身能力和性格,總是不盡人意。以下兩點就特別需要反省反思:
一是部門工作沒能全面抓。部門工作分兩塊,一是法務合規工作,一是后經營案件處理。接手部門后的三個月,總想著我這里是新部門,需要時間來整合,加上后經營案件也較多,因而法務合規這一塊的管理工作基本處于自然狀態,沒有規劃和指導。后來領導多次教誨指導,要兩手抓,要一心多用,遂調整了心態,調整了人員,法務合規工作才逐步有所改善,但對廣角的合規指導和法律服務仍遠未達標,行政職能沒發揮,這也是我下半年需要補強的地方。反省之處:是自己的工作,就決不以任何借口來偏廢。
二是對人的管理犯了很多錯誤。平時和部門人員打成一片,工作上倒也融洽,但該批評的也沒能批評,或批評不到位,這就是原則性不夠,這樣對部門工作、對人員成長都不利。另外,上半年發生的一件事,是部門人員與廣角發生沖突后,自己臨機處理不果斷,致使部門工作和形象都受到損害。反省之處:自己對人的管理,一定要堅守制度,堅持原則,否則就是害人害己。
以上是我的反省,請大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