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事認真不夠
“認真”作為做事的基本道理,我認為自身在兩個大的方面較為缺乏:一是立志,事業的開始就在于立志,自己想做多大的事情,要有多大的成就,關鍵就是立志,志向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今后的工作方向,自問自己?我在志向方面是低要求的,滿足于生活的基本保證,生活得自由自在。志向上的低要求在實際工作中也帶來了很大的弊病,工作中不能勤于思考,沒有自己的整體思路,滿足于領導怎么說,就怎么做,領導不說就沒有事做。比如10月份的型材營銷例會,開會的通知、材料的準備都是由營銷部負責落實,但在具體操作中既沒有考慮到開會對各營銷片組可能會提出的問題,反映的質量問題如何處理,給予答復,如何去控制應收款問題等等,也沒有能與領導的相關部門商量和落實,在開會時就發現準備不充分,受到邊總的批評。
二是事業心,立志的高低直接決定了事業的高低,在事業方面自己常常滿足于我也不想成就什么大事業,只想做個平常的人,對事業沒有一種追求,做事上過少考慮事情應該怎么做,過高考慮了自身,比如這次去下沙工作,按理領導安排去下沙工作,應是很光榮的一件事,然而自己過多考慮到生活的不便,剛進入下沙工作時,沒有能較快進入角色,沉下心來,這是十分不應該的。
二、學習缺乏恒心
為了提高大家的知識水平,上半年公司化了很大的精力組織學習《經濟法》,本來這是一個提高自己的絕好機會,從內心上說自己也很想學一點,但一年下來,至今尚未認真通讀一遍,學起來往往被其它事情所困。總是把看書放在次要位置上,學起來又不求深刻理解,不去舉一反三地加深了解,而是走馬觀花的一知半解,裝裝門面而已。自覺求知之精神太差,學習中的惰性,是我的頑疾之一,在歷次的反省之中多次提及,但未能改觀。
每次反省,都會對人生有新的領悟,愿自己能夠早日成為一名合格的中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