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項目金融業務監管不力:去年十月我到項目金融處后,主要職責就是對該項業務的風險和操作規程負責。同時要求在具體的業務操作過程中不斷完善監管措施,查補漏洞,將風險控制到最小的程度。但在實際工作中,主觀上往往傾向于各廣角的意見,不能以超脫的視角,去審視每項業務,總認為他們是業務的主角。特別是杭州金融廣角,終是迷信于他們過去的業績,而輕于實地考察和環節的審核。有時甚至于對先出款,后辦手續的項目金融業務,不過問,不尋根,業務員一句“老客戶”就蒙混過關。放棄了審查、監管職能。但有的確是鄭總熟悉和聯系的客戶,我想,他畢竟是公司高層領導,不可能只圖客戶方便,而不顧公司利益。這樣腦子一轉,自然一筆就了卻。但事后反思,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舉動,值得我反省和克服。
在工作中缺乏進取性:不知是年齡大的原因還是惰性嚴重,在工作中碰到問題總是退讓,不愿正視,特別是對公司利益相關度大的、比較敏感的問題。不是勇敢地去面對、去解剖,去求證、取得真理而堅持原則。而是熟視無睹,聽之任之,覺得用不著我超前去接納。少了份工作熱情和激情,自己也覺得與過去的我相比,判若兩人,這也正是我要反省的癥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