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作中表現為心浮氣燥,不踏實,認真欠缺
認真是做好一切事情的前提,沒有認真的態度去做事,終將一事無成。道理誰都明白,我也深信此理,可在實際銷售工作中卻能懶則懶,不去過問太多細節,太相信人,放權過多。以使2003年出現沈陽倉庫保管員和駕駛員共同挪用貨款的事件。這一事件促使我對認真二字的再次領悟。你不認真去對待執行已定的規章制度,別人就會乘機作案,在當今拜金主義日益喧囂的年代,工作尤需認真。
2、思想上進取性不強,對企業文化的理念再領會并灌輸給員工的積極性不高。企業文化不僅可以凝聚人氣,激發人們的創造熱情,充分激發員工的內在潛力,還起到規范和約束的功能,如守時、不違約等。與過去比較現在與員工講述宣傳企業文化的時間和空間越來越少,變成了純粹的雇傭關系,這對長遠發展相當不利。今后,不僅我對員工,希望公司對我的管理處也增強這方面的學習。“溫故而知新”,不斷在企業文化之路上創新發展。
3、為反省而反省,不采取具體措施去落實和改正,對照中財精神就是不誠實。以前也寫過很多反省,現在想來,內容和性質雷同,這種為反省而寫反省的心態一直隱藏在心靈深處,這是最要不得的,是自欺欺人。今天剖析心態,自我批評,明天就故伎重演,重新說謊言,做謊事。這與中財精神要求的誠實是格格不入,背道而馳,南轅北轍的。希望我這次反省是自己真正誠實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