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發生的裝卸主管與客戶之間的肢體沖突。按李總給事件的定性,違心的對自己及相關責任人作了處理。因為自己認為,從事件前后過程的演變,客戶有錯在先。并且在之后一段時間都對此的處理仍不能釋懷。借此,我得反省自己狹隘的客戶觀 。
大凡認識一個人,開始可能看相貌談吐,看是否機靈聰明,等時間長了,可能要看人品態度修養了。給一個人打分是打綜合分,最后人們形成一個是不是喜歡你、相信你、依靠你的印象。而別人這個印象我們自己往往渾然不知。因為大部分時間我們自我感覺良好。
看一家公司,也和看人一樣,開始也看公司一些外表的東西,大樓多高,工廠多大,資產多少。時間長了就不是這樣,客戶要從公司的產品、服務看到公司的人,公司作為一個群體所散發出來的態度和性格。
一家公司能不能做到很友善,很負責任,很講道理,不是廣告、公關和任何有意的溝通手段可以裝扮出來的,它是公司的價值觀和信仰所催生出來的一種精神面貌,是公司成員自然行為的總和。作為公司一員,尤其是作為多個公司窗口服務部門的主管,對此的認識不足,則必然或多或少在影響著其下屬對此的認知和行為。所以,員工與客戶發生沖突也非偶然。
公司發展至今,樹立正確的客戶觀對于我,對于我們的團隊已經顯得何其重要,厘清思路之后當然就該行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