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過去的一年,在為沒能達到期望的成長而遺憾之余,有幾點尤其需要特別反省的是:
一、有失“忠義”
在面臨公司暫時波動的時候,雖能保持一貫的熱情和信心,但對所謂“歷史遺留問題”私底里有回避心理,不愿將“麻煩”攬到自己身上,特別是剛接手的時候。后雖很快自我糾正,與大家一起積極設法解決,及時化解了潛在的風險。但就當時來說,到底還是沒明白所謂“義不容辭”的責任所在,確實有失“忠義”。
二、難以“守信”
為進一步落實公司內部的各項培訓工作,曾制定了明確的“培訓計劃”,規定了內容和時間。但后來在規定時間內也只是完成了其中的一部分。不論究竟有些什么樣的“客觀因素”或“條件限制”,從結果來說都是不能“守信”。尤其是考慮到失信于全體員工,在其中造成的負面影響是惡劣的。如此這般,又何以要求員工“切實執行、講究效率”?
三、不夠“慎重”
在具體的業務操作中,“風險控制”這根弦一直都必須緊繃著。但認真檢討過去,我本人卻不敢說每筆業務都在貸前、貸中、貸后每個環節做到了嚴格的風險控制。特別是在面對業務發展需要靈活性、創新性的時候,如何把握風險控制的度這個問題上,自覺這個平衡的掌握還談不上爐火純青。此點是必須反省并時刻自我提醒的。否則,教訓可能隨時就會碰到!
四、缺乏“剛性”
在過去的工作中,在具體問題上有不同理解時,不能夠堅決保留自己的意見。結果后來產生了一些問題,給公司帶來了一定的影響,牽扯了相當的精力(比如天臺建安、蕭山白云賓館等等)。盡管當時在某種程度上確實身不由己,但這種缺乏“剛性”,不能夠堅持原則的做法確實有不負責任的嫌疑,對公司不負責任,也是對自己不負責任。
最后,還有一點也是必須要反省的。過去的一年,在加強學習、提高業務素質方面沒有什么大的進步。今后,還是要抽出時間學習,及時更新知識,否則永難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