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省2007年度的工作,有幾點需告誡于己:
一、管理藝術欠缺火候,收放不能自如。
一方面擔心我們的員工在拓展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不夠,對一些復雜一點的、麻煩一點的事,都必親力親為,不敢放手。從而使得下面的人得不到更充分的磨練,失去了一種有效提升能力的渠道。另一方面,又擔心若真的放手,我們的部分員工又會時不時犯點這樣那樣的小錯誤。在管理幅度和管理級次的把握上還不能找到最佳的平衡點,特別是對一些特殊情況,更是缺乏更多、更好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技巧,遠談不上收放自如。
二、做事缺乏必要的彈性和不愿承擔責任
我們的業務特性決定在具體操作和管理上,總是需要一定的靈活性和創造性的。然而“靈活性、創造性”往往又意味著“承擔責任”。反省過去一年來的工作,不得不承認,偶爾也有這樣的情形:明知道“靈活性、創造性”是有利于公司利益、有利于解決問題的,但基于“弄好了還好,搞砸了個人受過”的消極想法,就不愿意主動去提,更不愿意主動去做。
三、在個別事情上存在推委
基于公司內部組織機構的特性,有些與其他部門相關聯的工作,有時存在不愿多承擔些或消極推委的想法。說起來還冠冕堂皇:要講組織紀律性,不好越權、越崗。殊不知,此種想法,恰恰與“集約”的本意背道而馳。
以上為我的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