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些工作看起來是完成了任務,但其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只有自已知道。成都廣角案件的訴訟保全之所以能夠搶在其他債權人面前完成,靠的就是“快”和“準”兩字。回想立案當初,我們還沒有把握法院領導是否會同意立即啟動保全程序,大家的內心都是忐忑不安的。多虧了法院領導能夠急我們所急,在人手不夠的情況下還同意選派幾名我們熟悉的法官組成保全小組前往執行。這其中有很多偶然性的因素,我事后反省,如果不是有貴人相助,保全是否會如此快速?自己是否還有其他辦法來應對法院常規立案速度慢的風險?所以說底氣不足、辦法不多是工作上的大忌,今后萬萬不能再被動地應對突發狀況了。要積極創造條件,主動出擊,干凈利落地辦好每一件事情。
而臨安***一案以房抵債調解結案后,在辦理產權變更過程中我們卻面臨著因抵債房產被當地法院以欠稅為由輪封,需要解除后才能辦理變更的困境。當時我總認為,**在當地開發多年,有說服稅務解封和同意領取稅票的能力,而我們同為債權人介入的話,效果可能適得其反。因此一直在等待,也沒有想到要聯系法院主動找地稅領導溝通,以致后來花費了更多的時間來完成債務回籠。現在想想,我當時忽略了該企業已經欠稅,稅務部門那里是不可能有協商余地的事實,還心存僥幸,直至協商已無可能時才申請強制執行。
反省以上工作遇到的問題,我認為自己在處理過程中容易被固有思維所束縛,心里想要把事情做好,但創新不夠、缺乏溝通,往往事倍功半,與“精致、雅致、極致”的工作要求相差甚遠。在新一年的工作中,我會嘗試跳出固有模式,采用新方法,以求最佳的辦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