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審核上沒有做到“堅定、守定”
作為項目金融業務的合規審核人員,最基本的職責是在堅持公司“標準、制度、程序”的基礎上,對項目進行“核、析、控、跟、果”的綜合把控。而在業務審核過程中,往往會出現許多令人糾結的問題,糾結于客戶本身、糾結于方案設計、糾結于抵押物的好壞,等等。事實證明,往往事前讓人糾結越多的項目出現風險的概率最大,而如何對待這些“糾結”,關鍵在于業務審核時,能否從諸多糾結中找出問題的關鍵因素和解決問題的有效方法,并保持一種“堅定、守定”的心態。上半年的幾筆業務審核中,就是因為自己的“不堅定、不守定”,導致業務出現了一些風險因素,雖然在與廣角溝通時也鮮明表達了自己的否定意見,但最后還是在提出一些加固措施的條件下同意了。因此在業務審核時,必須保持定力,“慎重則必成,輕發則多敗”;思想上要有主心骨、定盤星,心中有數,才能行之有度;對方向要確定,對紛擾要淡定,對行動要篤定。
二、人員培養方面不夠重視
隨著項目金融業務的快速發展,處室引進了不少新人。新人入司后,基本都是由科長直接指導,由于我經常出差,相比以前,在新人培養上面傾注的精力不多,關注度和重視度都不夠,往往都是有空時才對新人的進展過問或檢查,沒有形成系統性的指導。同時,由于自己管理的方式方法等原因,團隊部分成員的潛能也沒有得到充分的發揮,這對工作的長遠開展是不利的。尤其,今年以來,科長級人員前置廣角的力度和頻率都大大加強了,因此必須快速提高團體的整體工作能力和效率,這樣才能做到合理分工,高效作業。
三、銀行授信及信貸政策的總結不夠深度
今年,經濟下行趨勢明顯,因此,各大銀行的信貸政策有著較大幅度的調整。作為集團處室,很有必要對銀行的授信流程及信貸政策進行跟蹤、整理、分析、總結,并加以宣導。在這項工作的梳理上,重點不突出、基礎不扎實,沒有很好的貼近一線實際。同時,作為處長的助手,也沒有能夠更好履行自己的職責,發揮更加有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