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半年過去了,這里就半年來自己認識到的工作,思想上的失誤進行一次反省,以求能夠總結、改正自己的過失與缺點。
一、工作上業務還不夠精通,對工作有時沒有一究到底,這次辦開工許可證因為基坑圍護專家論證延誤了幾天時間。基坑圍護要超過3米專家論證我事先知道了,也準備了設計方案,但想想圍護要在2個月以后才開始,想當然的認為有二個月的時間不急,就把此事放在了一邊,也沒有督促下面對此事做進一步的了解,到申報開工許可證時,才被明確告知基坑圍護專家論證必須在領取開工許可證之后辦好,還好小唐認識市建委辦理此事的經辦人員,經大家努力,在最短的時間里,辦好了論證,但也因此延誤了幾天時間。
二、對下面的同志現在態度相當差,講話也不分場合,不給對方留有情面,為了一點小事,把汪如梅罵哭了好幾次。其實她在辦理各種政府批文過程中已經相當盡心盡力了。對宋工也是如此,開工以來幾乎每個星期發通脾氣,勞惠良已經幾次很婉轉地勸我了,當時,在氣頭上也沒感覺到,現在回想起來,有的事情是我做得過分了。
三、對政府的善變認識不足,這次大樓重新啟動,和濱江區政府接觸后,對方提出了如果我們再來,原區政府補貼的土地拍賣手續費就不補貼了,要我們拿出來。后來經過半年多的接觸,以我們的決心,我們的行動快速打動了他們幾個具體經辦的招商局領導,經他們向區領導匯報,還是補貼了我們的土地拍賣手續費,但當要簽合同的當天中午,區長突然變卦了,仍然不肯補貼了,理由就是今年區里財政收入不好,你們這個地價已經相當便宜了,使我們現在相當被動,總結教訓,1、對政府善變認識不足;2、和區長區書記的工作沒有做好,有的時候下面的局長是幫不上忙的。
其他的過失錯誤可能還有很多,希望大家能夠提出來,以幫助我進一步地改正與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