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關于人。年初,按集團領導的安排,由我負責審計處的工作。由此得以第一次認真地審視、評估處室的人力資源,當時發現除了金依光同志外,處室沒有再可倚用的力量。但沒想在5月初,發生了她出差不慎骨折的事。事件之后,我心里感到非常過意不去,先后去看望了她兩次。但另一方面,一個問題總是不斷地在我腦海里出現:為什么受傷的是老同志?是不是我們審計人員的隊伍建設、人員儲備出現了問題?思索的結果,感覺似乎是有這個苗頭存在。打造一只高素質、專業化的內審團隊,為公司發展創造價值。理應成為部門建設急需解決和追求的目標。
二是關于事。近年來集團內審主要以財務報表審計為中心開展年度審計,它耗用內審近一半的人力資源。上半年來我經常對它是否適宜做為當前最合理、最迫切的審計選擇產生思索。合同審簽、業務經營、管理控制、效益評估、目標責任考核的審計設計,是否具有可行性,能不能為公司帶來價值?想了不少,但最終大都沒成形的思路,有時一些想法不能堅決地從心底琢磨下去。我認為這是私心作祟造成的后果:在考慮審計項目設計時,更多的是從別人會怎么認為,會不會有誤解的角度想,從而不能做到公而無私,蕩然面對。在此作個自我揭露,我想對我今后增強工作主動性和創新性是有鞭笞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