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與公司楊總聊起,感覺自己這些年還是變了不少。做事、做項目感覺自己總是信心滿滿,總會以滿腔的熱情去完成,因為它有規律可循,有制度可依照,所以能將“方”做到位。上半年部門整體工作來看,各項工作都有所推進,并完成得較好;部門人員業務技能也越來越嫻熟,下半年通過崗位輪崗、專項課題,加強其專業性。這些都按照計劃有序進行。
但在與人溝通方面,“圓”較“方”難以把握,它隨機應變、沒有規律,因為它有些需要用“圓”的方法去取代“方”的固執。從上半年部分事件處理來看,卻暴露了我個人性格上缺陷,如何將為人處事做到“方圓有致”,還需要下功夫。當然,為了圓不能把“方”全丟了。做人圓有時也會有犧牲,有時候要忍辱負重,忍氣吞聲;還要承受屈辱、誤解。
我們大家都知道:行事為人,過于方正可能會樹敵過多或顯得不近人情而傷了別人;然而,過于婉轉又容易被人說成圓滑,所以行方圓之道要掌握“度”。
在接下來工作過程中,我想提醒自己:1、在為人處世的適應與變通上,不做“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事情。水無常形,放入什么樣的容器就呈現什么樣的形狀,但水的本質并不因此改變。人不可不學水的柔忍之道。2、做人做事始終要講究方圓之道:做人要有原則和信念,才能做個堂堂正正的人;做事要講究技巧,才能事事成功。“無方不成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