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個人,對處理人際關系歷來很重視,總的來說與人為善的,一般不想得罪人。但以“坦誠”兩字來檢查,還是做得很不夠的,差距很大,表現在兩個方面:
1、 聽到別人說話,感到有損于團結時,心里有想法,但當時不表態,不婉言指出,悶在肚里,到了一定的氣氛時,我才把他說的話說出并表示自己的意見。這樣很不好,會使別人覺得你當時為何不說,現在卻拿來批評我,使他很被動。
2、 自己心里對某些事是贊同的,但又怕別人不同意,采取試探辦法聽聽他的意見,免得使自己被動。特別不好的是當他表示意見與自己意見有分歧時,不肯坦誠地表達自己的觀點,而是含糊其詞地混過去算了,其實,有事可以擺到桌面上商量,何必先試探玩手法呢?
上述情況表明我待人接物不是光明磊落,不是開誠布公,對團結很不利,而且會影響工作。其根源還是個人主義,患得患失,是私心在作怪,這樣下去,會使人對我不放心,要提防我,其實,我心里并不怎么壞,擺弄別人的事是不干的,但不坦誠,總不是待人的根本,今后將引以為戒。